第一健康报道/ 记者 九剑
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今天在北京宣布:经世卫组织专家评估,中国疫苗监管体系(NRA),即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达到或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全部标准。
“我们高兴地宣布世卫组织对中国疫苗监管体系的评估结果。这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直属单位的重要成就。”陈冯富珍博士表示。
“通过评估,世卫组织对中国国产疫苗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充满信心。”
“这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是一个大好结果,但更是中国儿童的福音,因为评估结果认可了中国疫苗的质量,即其生产过程、安全性、有效性均符合国际标准。”陈冯富珍博士进一步解释道。
疫苗是当前预防传染病及相关死亡的最有效、最经济的一种工具,对儿童而言尤为如此。但疫苗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采用最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政府监管机构担负着监督责任,以确保疫苗安全有效,且生产过程符合国际认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个至关重要的职责由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直属单位承担。
世卫组织定期参照国际标准对各国的监管体系进行评估,测评监管工作的质量。
今年4月,世卫组织专家组对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进行了评估,评估发现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达到或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按照国际标准运作的全部指标。
这也是中国疫苗监管体系于2011年首次通过世卫组织评估的三年后,再次通过世卫评估。
“再一次通过评估展示了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走向成熟。我们祝贺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直属单位取得这一重要成就。”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博士表示。
“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本次再评估,标志着中国的疫苗监管水平已经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毫不松懈地持续努力,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紧盯最先进的国际水准,自我加压、不断前进。针对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在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并实施合理化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国的疫苗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疫苗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张勇局长表示。
中国的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卫组织评估,意味着中国的疫苗企业可以申请特定产品预认证。通过世卫组织预认证表明特定产品的生产符合国际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标准;只有通过了预认证的疫苗才能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用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GAVI)资金进行的疫苗采购。
去年,世卫组织宣布中国生产的乙型脑炎疫苗成功通过世卫组织预认证。
“今天宣布的结果让我们对中国生产和使用的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充满了信心,中国疫苗将造福中国儿童和全世界儿童。”陈冯富珍博士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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