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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指导意见》称,首批纳入试点重点推进的食品企业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士介绍,《指导意见》下发前,我国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地方性试点。下一步,保监会将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推动立法进程,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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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小伟)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