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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北京市生产的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在处方药说明中增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先后被国家、北京以及其他省市纳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方案中。3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血必净注射液、清肺排毒汤、化湿败毒方、宣肺败毒方并称为治疗新冠肺炎疗效明显的“三药三方”。
本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金花清感颗粒说明书“功能主治”项除原有批准内容外,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用法用量”项除原批准内容外,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一次1-2袋,一日3次。疗程5-7天”。批准连花清瘟颗粒说明书“功能主治”项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用法用量”项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责编 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