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生育(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康梅)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支持措施提出了13条具体举措。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加强生殖健康服务等四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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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生殖健康服务。
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善产妇生育体验。
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深入开展早孕和流产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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