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不再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了!
2020-04-29 17:05:52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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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健康中国 防控 (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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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自4月30日零时起,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4月29日,北京市第9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上述表示。


北京将科学有效对防控侧率进行调整。


人员进出防控措施方面,北京继续对境外及国内高风险地区返京人员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对国内低风险地区的进京、出差返京人员不再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正在居家集中观察的可以解除观察,其中不包括境外回来的和湖北、武汉回来的人员以及其他省市高中风险进京的人员。


另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消息:


北京市疫情应急响应由一级调至二级健康防护指引
 

4月30日起,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由一级调至二级,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下,北京市疾控中心组织专家更新了相关防护指引。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并不意味着防控工作的放松,对于一些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特殊区域防控措施仍需要坚持。常态化防控机制下,市民朋友更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现提出以下健康防护指引:
 

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视不同人群场所选择佩戴适宜的口罩。以下人群和场所需要继续坚持戴口罩。


(一)重点人群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入境人员(从入境至隔离期满)。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学校校园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二级应急响应下,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及时更换,废弃口罩不随地乱扔,放置随身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二、目前仍建议我市居民不去境外出差旅游,不建议去国内近14天内有病例的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京人员坚持医学观察14天。


三、“五一”出游尽量到郊区户外空旷、人员稀少的地方踏青、散步、锻炼,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的高峰时段,在景区要有序排队,保持人际距离,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间狭小、环境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不建议多人聚餐。


四、日常生活防护仍不可麻痹大意,坚持把各项防控举措融入日常生活,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等健康习惯,外出如洗手困难,可携带免洗手消毒液。


五、天气转热,使用空调要保持空气流通和自然通风,机场、火车站、地铁等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注意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操作;家用空调要做好定期清洗清洁。


相关健康防护指引已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敬请关注。


(责编 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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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居家隔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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