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之访谈: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慈善捐赠物资分配不公
2020-02-13 11:04:38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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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健康中国 慈善捐赠 (第一健康报道 融媒体中心)


据中宏网北京2月10日消息,近期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分配问题受到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和质疑,湖北省红十字会表示,“我们对物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深感痛心、自责和内疚。”并表示,将对直接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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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近日发布16部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强调,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的监督,方便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切实发挥社会捐赠救急难作用。


近日,中国伦理学会名誉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周中之教授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增加公平分配捐赠物资法律义务


“在防控新冠肺炎的重大战‘疫’中,医疗人员的防护用品严重短缺。湖北省红十字会管理混乱,捐赠物资分配严重不公,”周中之告诉中宏网记者,一些在抗疫第一线承担重任的大医院只获得了少量的防护资源,而对某些非承担抗疫重任的医院却“特殊照顾”,引起社会对他们的强烈不满,也严重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要用法治思维分析慈善组织捐赠物资分配公正的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周中之建议,“在法律条文中,应增加慈善组织对捐赠物资公平分配的法律义务。”他指出,2016年的《慈善法》的诞生是中国慈善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这部法律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有许多明确的规定,受到有关专家的肯定和赞扬。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慈善法》提出了新的课题。


“慈善捐赠是在不同的背景下运作的,有各种不同的对象。”周中之认为,在面临防控重大疫情的情况下,慈善组织应将口罩等防护用品和设备公平、及时地分配给受助方。《慈善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周中之表示,现在必须对这一条法规加以充实和补充,增加“慈善组织应当公平地分配捐赠资源,提高捐赠资源的使用效果。”


推进捐赠物资信息公开


“在法律条文中,应充实慈善组织有关捐赠物资公平分配信息公开的法律义务。”周中之告诉中宏网记者,慈善组织分配捐赠资源应该是透明的,要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管,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有法律义务,应当定期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周中之强调,“法律规定是很重要的,但执行是否到位?信息是否充分?这都直接关系到监管的实际效果。民政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出台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他认为,就总体而言,当前中国有关慈善捐赠的法律条文,对捐赠的主体、方式、方案等规定比较明确,而对重大疫情特定条件下的体现捐赠物资的分配公正性和效益性要求的信息,语焉不详。

“这一法律的短板需要尽快得到解决。”周中之强调。


以道德滋养法治 加强组织伦理建设


“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加强慈善组织伦理建设。”周中之强调,“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要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


“在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严峻形势下,慈善组织捐赠物资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向承担重任、急需物资的第一线倾斜。”周中之指出,从近期曝光的事实看,湖北省红十字会显然背离这一原则,是令人痛心的。


“对某些医院的‘特殊关照’,是否是‘关系优先’?在这关系背后也许会有利益问题的缠绕。”周中之强调,必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公正分配资源,才能问心无愧,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就必然涉及到慈善组织的伦理建设问题。慈善的本质是伦理的,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道德上的定位应该反映这一本质。”周中之强调,慈善组织的伦理建设将“滋养”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精神,从而更好地推进依法防控工作。


责编 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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