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立法(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康梅)
为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律制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1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9月10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据中新网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共8章63条,主要包括明确应对管理体制、坚持常备不懈、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等多方面内容。
在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方面,草案规定:
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建立监测哨点网络,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监测,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时限,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建立报告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
三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细化政府发布预警的程序和可以采取的预警措施。
此外,草案还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作了规定,强化保障措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针对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单位、个人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说明。
雷海潮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遵循以下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
二是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三是落实科学精准要求,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形成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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