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民健康 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法》启动立法程序
2014-11-05 19:20:54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传播正能量 创造新价值;第一健康报道——健康中国新闻发布与传播平台,专注新时代健康品牌建设与传播,是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公开表彰媒体。

第一健康报道 /


记者九剑 摄影报道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11月5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上,法制司副司长赵宁向媒体介绍了卫生计生的立法工作情况。

赵宁说:随着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逐步建立,卫生事业发展中许多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需要有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予以规范,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具体制度,也需要及时上升为法律。

IMG_1539.jpg

  法制司副司长赵宁                                                九剑 摄

《基本医疗卫生法》这部法律将是卫生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撑作用的重要法律。它将立足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从法律层面明确卫生事业性质、卫生基本制度、公民健康权利、政府卫生投入等重大问题,通过宏观、科学的顶层设计为未来卫生领域的重大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并做出制度安排。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基本医疗卫生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将积极推动该法的立法工作。

赵宁指出,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一是加快《中医药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二是加紧修订《执业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围绕医学新技术管理、专科医师培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亟需法律规制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第一健康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卫生计生方面的法律有11部,行政法规有39部,部门规章有136部。内容涵盖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方面。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已经形成了基本体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去年启动了基本医疗卫生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多部部门规章,同时还废止了《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部部门规章。

第一健康报道/    (新闻热线52478634/18911595819

(责编  郝建一)

 

 

标签:
国家卫生计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