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民生(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康梅)
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意见》提出了十项具体内容,涵盖医疗、教育、养老、社保等方面。
围绕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意见》提出两个80%的目标: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用10年左右时间,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实现嵌入式等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社会提供服务,优先满足孤寡、残障失能、高龄留守和低保家庭老年人照护需求。
医疗卫生方面,《意见》提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出三个“下沉”:即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逐步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支持高水平医院人员、服务、技术、管理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支持高水平医学人才向县级医院下沉。
药品问题方面,《意见》提到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
《意见》还提到,完善孕期妇女产前检查基本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适龄女孩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全面推进城乡公共空间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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